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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39-2293111 邵阳分校

  (五)身体健康,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(1984年1月1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(1981年1月1日后出生);

  (六)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  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后出生),必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、服务期满2年(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)、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。

  四、选调程序

  (一)推荐。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,学生工作部(处)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(系)党组织配合;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,各县市区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配合。推荐工作步骤:(1)学校和各县市区进行广泛宣传动员,考生个人写出面申请,表明选调去向。(2)院(系)党组织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,根据报名者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,向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对象。(3)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,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,审定推荐对象名单,人数不限。推荐对象不能同时向两个以上(含两个)市州推荐。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《湖南省选调到乡镇(街道)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,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推荐对象填写《湖南省选调到乡镇(街道)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》。高校和市州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,并提出推荐意见。

  (二)录用考试。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,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。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,笔试范围以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》为准。

  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参加选调生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分别按50%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,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%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。

  定向大学生“村官”招考选调生,严格按照《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(试行)》(湘组〔2010〕46号)的要求,严明考核工作纪律、注重考核聘期工作实绩,聘期年度考核等次、考核成绩要进行公示,确保考核客观公正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分别按50%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,再按折算后笔试成绩占60%、聘期考核成绩占40%折算成笔试考核成绩。定向大学生“村官”招考选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:综合成绩=〔(行测成绩+申论成绩)×50%×60%+实绩考核成绩×40%〕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
  省委组织部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务员局根据各市州选调计划,分类统一划定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报考选调生的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和定向招录大学生“村官”笔试考核成绩合格线。根据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定向招录大学生“村官”的笔试考核成绩,以市州为单位,按各类别选调计划1:2的比例,从报考同一市州在合格线以上的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。

  在面试阶段,报考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推荐表(一式三份),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和获奖证书原件,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。面试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会同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,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,在4月下旬进行。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题,主要针对乡镇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,侧重对应试者的能力素质、发展潜质和个性特征等进行测试。

  (三)体检。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,原则上应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。按照选调计划以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,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实施。

  (四)考察。5月中、下旬,各市州委组织部,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、公务员局统一抽调人员,组成考察组,到有关高校和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所在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按照1:1的比例进行考察;也可采取函调方式,委托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(学生处)和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工作所在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了解。考察中,有关部门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,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认真考察了解,严格把关,出具真实、客观的鉴定材料。

  (五)公示。6月上旬,省委组织部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务员局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,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,初步确定选调对象。选调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。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,正式确定为选调生。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,如有选调对象自愿放弃选调生资格的,不再进行递补。各市州委组织部应及时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,若选调生违约,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
  (六)工作安排。乡镇(街道)机关自然减员空余行政编制首先用于安排选调生。今年的选调生安排到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、确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(街道)工作。选调生报到后,各市州委组织部要先组织培训,再派遣到所分配的单位工作。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分别由有关市州委组织部、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,试用期为1年。新录用的选调生须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,2年内不得被上级机关选调或抽调帮助工作。

  五、报名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

  (一)报名时间:今年所有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12日至3月23日。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7:00。咨询电话:0731-82218504

  (二)报名要求: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(www.hnleader.gov.cn)的网上报名系统,填写报名资料、上传照片、缴纳报名费、打印准考证。考生要对自己填写的报名资料高度负责,一经查实与本人情况不符,即取消报考资格,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严肃处理。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报考不限地域,定向大学生“村官”招考只面向本市州。

  考生资格初审分别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各高校同时进行,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5日,初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2日至4月5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。报名费100元/人。

  (三)考试时间及地点:考试4月7日进行,上午9:00-11:00考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,下午14:30-17:00考《申论》,考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(四)考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、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、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。

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

 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
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  湖南省教育厅

  湖南省公务员

  2012年2月23日

  附件下载:湖南省选调到乡镇(街道)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点击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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